
新湖南客戶端4月22日訊(通訊員 榮佳亞)為把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忠誠履職擔當,東安縣人民法院全體干警緊密合作,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近日,審判法官與執行法官主動作為、聯合調解,有效化解了申請人的執行難題,獲得申請執行人的認可和稱贊。
2021年3月,謝某起訴要求鄔某對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承擔賠償責任。經過審查卷宗,承辦法官了解到,2014年,謝某在幫蔣某安裝廣告牌時受傷,因蔣某未承擔賠償責任,謝某訴至法院,法院判決由蔣某賠償謝某11萬余元。判決生效后,謝某申請強制執行,但因蔣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,故未能執行到款項。蔣某與鄔某曾是夫妻,無奈之下,謝某又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,另行起訴要求鄔某承擔共同清償責任。
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、避免產生新的糾紛,審判法官迅速與執行法官取得聯系,制定聯合調解方案,決定從執行案件入手。在兩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,謝某與蔣某簽署執行和解協議,蔣某當場支付給謝某執行款4萬元,對下余款項也明確了具體的還款期限。謝某對執行案件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,同時也撤回了對鄔某的起訴。
該案的順利解決,是東安縣人民法院注重審執工作共同推進的一個縮影。東安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,立足司法職能,不斷提升審執質效,切實履行好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。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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